我院决定采用比选的方式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北京中医医院内蒙古医院2026年医疗责任险采购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项目 内容 | 预算金额 (元) | 服务期 |
1 | 北京中医医院内蒙古医院 2026年医疗责任险采购 | 医疗责任险 | 276680 | 1年 |
3.采购方式:比选。本次比选将遵循最低评标价法原则,在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以报价最低者确定中标人。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响应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保单出险时,需提供由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或由医调委出具的协商报告(每次调解时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均需参与)。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供应商需按本公告的要求提交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并附上本公告第二部分内容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材料,前述全部内容需整理成册,并密封提交。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6日16时00分,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至临河区敕勒大街北京中医医院内蒙古医院门诊楼四楼招标采购办公室(以收到时间为准)。
如开标时间及地点有变,本单位将提前通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四、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附件。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北京中医医院内蒙古医院微信公众号》、《北京中医医院内蒙古医院官网》(http://www.bynezyy.com)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中医医院内蒙古医院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双河镇敕勒大街
联系人:魏旭曼
电 话:0478-877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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